山东师范大学是一所有着60多年办学历史的省属重点综合性师范大学,学科齐全,师资力量雄厚,办学条件优越,教学资源丰富。山东师范大学是山东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最早的主考院校之一,也是最早开展社会助学的高校之一。
我校主考汉语言文学、学前教育、旅游管理、心理健康教育、律师等14个专业。作为主考院校,多年来我们一直承担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相关专业的教学大纲编写、命题、试卷评阅、实践环节考核及毕业论文答辩等工作。同时,我校还通过对汉语言文学、文秘、学前教育、小学教育等专业的社会助学,为山东省各行各业培养了大批人才,特别对中小学教师、幼儿园教师的学历达标、学历层次提高和业务素质的提高做出了重大贡献。我校多次获得了山东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制度实施以来授予高校的各种荣誉,并于2001年、2007年和2011年三次被评为全国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工作先进单位。
目前,我校正积极开展山东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在校生实践课程考核(简称“五、五”)和强化实践能力培养考核(简称“三、七”)试点工作。我校主考的学前教育、旅游管理、汉语言文学三个本科专业,所有课程都已实施了在校生实践课程考核和强化实践能力培养考核改革试点考核方案。我校的教育学院、商学院、文学院、历史与社会发展学院、政治与国际关系学院、外国语学院、育才培训中心等单位,都参加了高教自考在校生实践课程考核和强化实践能力培养考核的助学指导工作。按照省教育招生考试院的要求,我校及相关学院领导都高度重视助学指导工作,周密安排助学指导工作的各个环节,认真编写考核方案和教学大纲,为试点院校和考生提供良好的服务。由于我们的助学指导工作扎实到位,受到了上级主管部门、试点院校和考生的好评,山东师范大学助学指导工作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目前,全省参与我校在校生实践课程考核和强化实践能力培养考核改革试点工作的试点院校已达60余所。
我校将继续秉承“弘德明志、博学笃行”的校训,以高度的责任感和事业心,抓住机遇,振奋精神,干事创业,开拓创新,为广大试点院校和考生提供最优质的服务,为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事业贡献自己的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