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万杰医学院2013年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为了保证山东万杰医学院2013年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维护学校和考生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主管部门有关文件的精神,结合山东万杰医学院招生工作的具体情况,本着坚持诚信办学,实事求是地做好招生工作的原则制定本章程。
本章程适用于山东万杰医学院普通本、专科招生工作。
第二章 学校概况
第一条 学校全称:山东万杰医学院
第二条 学校代码:10825
第三条 办学类型:全日制民办普通本科院校
第四条 办学层次:本科(含专科)
第五条 学校地址:山东省淄博市博山经济开发区西过境路246号(邮编:255213)
第六条 批准单位: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
第七条 批准时间:1999年3月(专科)、2008年4月(本科)
第八条 学校基本情况:
山东万杰医学院始建于1995年,2008年资产重组后,现隶属于山东省政府直属的国有特大型企业——山东省商业集团有限公司,属于社会力量办学范畴中的“国企公有高校”。学校是经教育部批准成立的全日制普通本科高校。学校坚持办学的社会公益性,连年加大办学投入,育人环境大大改善,赢得了社会各界的广泛认可。
学校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执行党的教育方针,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等法律法规,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以党的十八大提出的核心价值体系培养学生全面素质,为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健康提供智力支持和人才保障。
学校以“允理允能、精益求精”为校训,以施优教服务人民为办学根本宗旨,坚持“以学生发展为本”、坚持三个相信的学生教育观(即 “相信每个学生都是向善的、相信每个学生都是可塑的、相信每个学生都能够成才”),努力把学校建设成为一所以临床医学、护理学为基础,以医学影像、药学为特色的应用型本科医学院校。立足山东,面向全国,为社会培养矢志为人民健康服务的医学应用型人才。
学校占地830.4亩,建筑总面积43.9万平方米。建校以来不断加大办学投入,现固定资产9.5亿元,教学、科研设备总值9150万元。学校建有医学基础、护理、口腔、药学、影像、临床6个实验中心,共有解剖、微免、生物、化学、物理等219个实验室,生物医学工程技术实验室是山东省教育厅批准建设的“十二五”高校重点实验室,有51个多媒体教室,5个语音室。学校建有19层的图书信息楼,图书馆藏书102.2万余册,馆内拥有可供千人同时阅览的电子阅览室,有中宣部赠建的“百家期刊阅览室”,并装有清华同方CNKI系列数据库。学校建有信息网络中心,内部管理实现了网络化、信息化和现代化。
学校现拥有1所直属附属医院、3所非直属附属医院,并与中国人民解放军148医院建立了“军民共建医学教学基地”。学校在省内外建立了6个三级临床教学医院和120余个教学实习单位(其中三级医院近30家),附属医院、教学医院和实习医院教学条件完备,教学过程组织严格,教学效果良好,能够充分满足后期临床教学和实习需要。
学校现有教职工923人,其中专任教师723人,具有副高级以上职称的245人,省级教学名师2人。
学校举办单位山东省商业集团有限公司(简称“鲁商集团”)是以现代零售为主业,以制药和房地产为重点产业,涉足旅游、教育、传媒、投资等多元化发展的特大型企业集团,位列全国500强企业第241位。拥有 “银座”、“鲁商置业”两家上市公司,从业员工20万人。同属鲁商集团的山东商业职业技术学院、青岛酒店管理职业学院、山东城市服务技术学院、山东药学科学院、福瑞达医药集团等具备优质的教育和医药资源,可校校合作、校企合作共同培养,并为毕业生的就业提供优先支持。
由鲁商集团组建的国家农产品现代物流工程技术研究中心是经国家科技部批准的高科技研究基地,聚集了一批国内著名的专家学者,承担了一批国家级、省级重大科研课题,为商科学科的产学研结合提供有力保障。
我校依托自身办学优势,与美国、韩国、英国、日本等国家在人才培养、科学研究、学分互认、毕业生留学升学等方面开展了广泛而深入的国际间合作与交流。
学校在稳定办学规模的基础上,加快内涵发展,加强专业建设。护理、医学影像技术专业被山东省教育厅评定为省级示范性专业;护理、医学影像技术、药学本科专业相继被评为山东省特色专业;医学影像成像原理、人体解剖学、医学微生物学与免疫学、基础护理学、基础医学机能课程群(病理生理学、免疫学、生理学、生物化学、药理学)先后被山东省教育厅评为省级精品课程和省级精品课程群。医学影像学和护理学本科专业教学团队被评为山东省高等学校省级教学团队。
为了办出特色,学校根据医疗市场人才需求,充分发挥附属医院肿瘤放射治疗的人才、设备优势,确定把医学影像、药学等专业作为特色专业进行强化建设;积极开展教研、科研工作,近三年教师发表论文555篇,承担省厅级科研课题74项,主编或参编教材70部,有力的推动了专业建设和课程建设。
学校十分注重提高教育教学质量,赢得了社会广泛认可。2004年在山东省人事厅组织的毕业生就业情况评估中被评为先进单位,同年顺利通过了省教育厅组织的高职高专人才培养水平评估。2005年以优秀成绩通过山东省普通高等学校校园文明建设检查评估;学校被陈香梅教科文奖办公室、中国成人教育协会授予“中国民办教育创新与发展贡献奖”;在大众日报、大众网联合开展的“首届山东省百行百业社会信誉评价”大型调查活动中,被评为“百姓口碑最佳荣誉单位”。2006年12月,被山东省人事厅、教育厅评为“社会力量办学先进单位” 。
我校具有专升本招生资格,2013年列专升本招生计划520人。我校专科毕业生可参加专升本考试,专升本政策依照当年度教育部和省教育厅文件规定执行。
第三章 专业设置及计划
第九条 专业设置
一、本科专业设置:
学校本部设医学类专业7个:临床医学(学制5年、获准参加国家医师资格考试)、护理学(学制4年、获准参加国家护士执业资格考试)、医学影像技术(学制4年)、药学(学制4年)、药物制剂(学制4年)、医学检验技术(学制4年)、口腔医学技术(学制4年)。
济南教学点(商学院)设商科类专业9个:市场营销(学制4年)、电子商务(学制4年)、财务管理(学制4年)、国际经济与贸易(学制4年)、食品科学与工程(学制4年)、食品质量与安全(学制4年)、建筑环境与能源应用工程(学制4年)、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学制4年)、电子信息工程(学制4年),上课地点设在济南东部大学城。
二、专科专业(学制3年)设置:
临床医学(获准参加国家医师资格考试)、护理(获准参加国家护士执业资格考试)、针灸推拿(获准参加国家医师资格考试)、口腔医学(获准参加国家医师资格考试)、药学、医学营养、医学检验技术、医学影像设备管理与维护、医学影像技术、医疗美容技术、医药营销。
第十条 特色专业简介 :
一、护理专业(本、专科)
护理学专业是国家人才紧缺型专业,越来越受到社会和政府的重视和支持。我校1999年开始招收全日制统招护理学专业专科生, 2008年开始招收全日制护理学专业本科生,2012年获得护理学专业学士学位授予资格。目前,在校本科生872人。学校非常重视护理学专业的发展,本专业于2001年被列为学校重点专业;2005年和2010年分别被评为山东省“示范专业”和山东省“特色专业”进行建设。
护理学专业拥有一支思想素质好、科研能力较强、教学经验丰富、爱岗敬业和学历层次、职称结构、年龄结构基本合理的教师队伍。能满足本专科教学的需要。多位教师在三级医院从事临床护理工作20年以上, “双师型”教师的比例占86%。其中曾获山东省“优秀教师”1名;淄博市“优秀教师”2名,淄博市高校系统“优秀教师”3名,淄博市继续教育先进工作者3名;省级教学名师1名;校级教学名师2名、育人名师1名。2011年护理学专业本科教学团队被评为“ 山东省高等学校省级教学团队”。
护理学专业实验教学设施完善,建有1123平米的教学实训中心,有模拟病房、护士站、治疗室、形体室、抢救室、多媒体示教室等基础设施,能同时满足200多人上实验课需要;有成人和儿童护理模型、呼吸机、除颤仪、洗胃机、心电图机、婴儿保温箱、输液泵等多种实验仪器和设备,均满足实验实训教学需要。为强化实践教学,促进学生的知识、能力的转化,学校与省内外教学实习医院签订协议,建立了近百所实践教学基地,为学生临床见习、毕业实习提供了稳定、持久的基础保障。
护理系坚持以教学为中心,围绕教学开展教科研活动,按教学、科研同步发展的原则,积极组织教师从事各级教育教学研究课题申报,开展教学改革和教学管理方面的研究,做到理论联系实际,并把教科研成果运用到具体的教学工作中。近年来,本专业教师主持省级教科研课题8项;校级教科研课题26项;主编或副主编教材11部;在全国中文核心期刊上发表论文30余篇;获得省级教科研奖励6项。
护理学专业毕业生适宜在各大医院、医疗保健机构及社区卫生服务等机构从事临床护理、卫生保健、社区服务等工作,就业岗位需求量大,就业市场前景广阔。我校护理学专业连续三年就业率在95%以上,对口就业率逐年提高;本科生护士执业资格考试通过率100%;毕业生广泛分布在省内外二级及以上医院就业,其良好的工作表现获得了用人单位的好评。
二、医学影像技术专业(本、专科)
医学影像系设有影像专业、影像基础2个教研室及医学影像实训中心,现有专职兼职教师81名,其中医学影像专业学术带头人2名,教授6人,副教授31人,副高职称以上教师占教师总数的38.2%;师资队伍职称结构、学历结构、年龄结构合理。
2012年1月影像系第一届本科毕业生在全国研究生招生考试中取得了优异的成绩,超过国家A类地区分数线的考生占报考总人数的39%;2012年5月医学影像学本科专业顺利通过山东省学士学位授予专业评审。
目前,医学影像系拥有X线机实验室、CR实验室、DR实验室、MRI实验室、B超实验室等专业实验室,实验室总面积近800m2,总价值1000多万元;在附属淄博万杰肿瘤医院建设了实训基地,拥有CT(64排螺旋CT)、DR(飞利浦双板DR)、MRI(3.0T超导磁共振)、ECT、4D-PET等实习、实训设备,专业实验设备总数量662台(套),为学生进行临床实习、实训创造了良好的条件。
为了提高教育教学质量,聘用了享受国务院津贴、山东省专业拔尖人才作为本专业建设的学科带头人,引领专业发展并取得了累累硕果:①医学影像技术专业分别于2005年、2007年被山东省教育厅批准为省级示范专业、特色专业建设点;②承担了教育部、卫生部“十一五”规划教材《医学影像检查技术学》和《医学影像成像原理》二门专业课程教材的主编工作;③专业基础课程《医学影像成像原理》被评为省级精品课程;④近几年承担各级各类教科研课题10余项,出版专著2部、发表论文50余篇,获各级教科研成果奖励10余项;⑤医学影像学本科专业教学团队2010年被评为山东省高等学校省级教学团队。
三、药学专业(本、专科)
药学系现设有药学、药理学、化学3个教研室及药学实验中心,现有在校生500余人。于2001年开始招收全日制统招药学专业专科生,2009年开始招收全日制药学专业本科生,经建设与发展,药学本科专业于2011年被省教育厅批准建设山东省高等学校特色专业。
药学系共有专兼职教师42人,教授 10 人,副教授 11人,硕士以上学位占72%,师资队伍职称结构、学历结构、年龄结构合理。专业教师中“双师型”教师占78 %,其中山东省高等学校教学管理先进个人1名,淄博市高校系统优秀教师2名,校级教学名师1名。近年来,药学系更加重视教科研结合,以科研引领教学,目前在研省级教科研课题9项,校级教科研课题8项,发表论文50余篇,其中SCI收录21篇,荣获山东省药学会科学技术奖三等奖1项,淄博市科学技术奖二等奖1项。主编教材4部,副主编教材6部。
本专业始终秉承“以服务为宗旨、以就业为导向、以岗位需求为标准”的原则,加强专业建设,提高教学质量,成立由省内外知名医药专家教授组成的药学专业指导委员会,定期召开会议,根据市场变化及需求,微调人才培养方案。
目前药学系拥有药剂学实验室、药物分析实验室、药物化学实验室、药理学实验室等专业实验室,总面积1000余平米,拥有高效液相色谱仪、红外色谱仪、制片机、胶囊机、药品溶出仪等价值200余万元的先进仪器设备,满足了药学专业校内实践教学需求。药学系与同属鲁商集团旗下的山东博士伦福瑞达制药有限公司、山东明仁福瑞达制药有限公司、山东福瑞达生物医药有限公司、山东省生物药物研究院等多家企业、研究院所建立了密切“校企合作”关系,建立了“产学研”结合的人才培养模式,为药学专业开展校外实习、培养学生动手能力提供了良好平台;山东省高校生物医学工程技术重点实验室及“海藻生物质医用材料及制品应用研发工程中心”也是药学专业开展实践教学的重要平台,目前重点实验室各级教科研课题24项,已有97名本科生进入实验室参与课题研究,学生实践动手能力明显提高。
经过十余年的建设发展,我校药学专业毕业生综合能力的社会认可度逐年提高,就业率节节攀升,连续三年就业率在97%以上,2013届药学本科毕业生中40%已被校企合作单位录用。
第十一条 招生计划
2013年我校面向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我校本专科招生计划和各专业相关报考要求分别以各省市招生考试主管部门向社会发布的为准。
第四章 录取规则
第十二条 按照教育部及各招生省份有关文件精神,实施招生工作阳光工程,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以高考成绩为主要依据,德智体美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
第十三条 对相关专业的考生录取,执行教育部发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的意见》的相关规定。
第十四条 所有专业录取时无男女比例限制。
第十五条 对外语语种不做限制,我校公共外语为英语。
第十六条 录取结果按相关主管部门规定的形式公布。
第十七条 新生报到后将严格复查,组织人员进一步核实新生的入学资格,如发现不符合报考条件和手续或弄虚作假者,将取消其入学资格。
第五章 收、退费标准及助学政策
第十八条 学费标准:
1、本科类:临床医学、护理学、医学影像技术、药学、药物制剂、医学检验技术、口腔医学技术9800元/学年;市场营销、财务管理、国际经济与贸易、食品科学与工程、建筑环境与能源应用工程、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电子信息工程、电子商务、食品质量与安全8800元/学年。
2、专科类:临床医学、医学影像技术6800元/学年、口腔医学6900元/学年、其他专业6300元/学年。
第十九条 退费标准:
学生入学后因自身原因退学,我校执行鲁政办发〔2008〕65号文件退费管理规定。
第二十条 助学政策:
学校每年设有《国家奖学金》(获得者为8000元)、《国家励志奖学金》(获得者为5000元)、《省政府奖学金》(获得者为6000元),设有《国家助学金》(获得者为2000元、3000元、4000元不等),资金由省财政拨付;设有《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鲁商集团专项助学资金》等助学金。已形成了制度化、常态化的学生奖励资助体系。
第六章 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
第二十一条 毕业证书颁发:
学生学习期满,符合山东万杰医学院学籍管理规定,颁发山东万杰医学院的普通高等教育本(专)科学历证书。
第二十二条 学位证书颁发:
学生学习期满,符合条件的本科毕业生按国家规定授予相关学科学士学位证书。
第七章 其 它
第二十三条 在招生咨询过程中我校咨询人员的意见、建议仅作为考生填报志愿的参考,不属于学校录取承诺。
第二十四条 学校不委托任何机构和个人办理招生相关事宜。对以我校名义进行非法招生宣传等活动的机构或个人,学校保留依法追究其责任的权利。
第二十五条 本章程若有与上级有关政策不一致之处,以上级政策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