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在职攻读公共管理硕士(MPA)双证招生简章
青岛大学是山东省重点建设的综合大学,学校位于美丽的海滨城市青岛,坐落在黄海之滨、浮山之麓,依山傍海,风景秀丽,是读书治学的理想园地。青岛大学的MPA教育立足山东半岛,面向全国,为地方服务,培养高层次、复合型和应用型公共管理人才。根据教育部有关规定,我校2011年面向全国招收40名全日制公共管理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
【报考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意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2.大学本科毕业后有3年或3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有5年或5年以上工作经验,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的人员(2007年9月1前获得毕业证书);已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并有2年或2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
4.年龄一般不超过40周岁。
【奖助体系】
为鼓励研究生勤奋学习,我校提供了普通奖学金、学习优秀奖学金(包括光华奖学金、鲁光奖学金、青啤奖学金、日本三菱商事奖学金及日本医疗服务集团奖学金等)、单项奖学金(包括研究生优秀科技创新成果奖、优秀学位论文奖、科技竞赛奖、文体活动奖、特殊贡献奖等)。同时,学校设立优秀研究生学位论文培育基金,对有重大意义的选题提供经费支持。
我校每年为研究生提供三助岗位近300个,研究生可申请从事助教、助研、助管工作,岗位津贴不低于300元/月;对于特困学生,按国家政策规定,学校帮助办理助学贷款。
【学制与学费】
MPA研究生基本学习年限为2-6年。学费三万元。
学位授予
学生在规定年限之内,学完规定的课程,成绩合格,修满学分,完成硕士毕业论文并通过青岛大学组织的答辩,经校学位委员会审核批准后,授予国家颁发的硕士研究生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