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2年度高级技师申报工作的通知
全市各摄影企业:
根据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2012年高级技师评审工作的通知》和济人社发《2012》24号文有关规定,现将我市摄影行业2012年度高级技师申报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及条件
申报范围:国家已公布职业标准设有高级技师的职业,摄影行业的工种是:摄影师、扩印师、化妆师。
申报条件:
1、任技师职务3年以上(以技师证发证日期为准,2009年以前)。
2、凡是从事本岗位工作满25年并具有一定的专业知识和较强的操作技能,或从事本岗位工作满15年并获得国家级或省级技术能手称号及同等以上奖励,或从事本岗位工作并能解决关键性技术难题获国家级或省级技术革新成果奖励及同等以上奖励的生产一线人员,均可破格申报高级技师资格。
二、培训考核
实行评审与培训考核相结合。经济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批准,济南市摄影行业协会负责高级技师的培训考核工作。培训结束后进行考核,考核成绩填写在《推荐评审高级技师资格人员有关情况综合简表》的“考核成绩”栏中,培训考核时间另行通知。
三、申报材料
1、《高级技师资格申报表》(使用A4纸打印,原件一式2份);
2、《推荐评审高级技师资格人员有关情况综合简表》(使用A3纸打印,一式8份);
3、职业资格证书、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本人近期免冠2寸照片4张;
4、反映本人技术水平、能力、业绩的工作总结1份;
5、反映本人技术革新、发明创造成果、本人发表的与所从事职业有关的著作、论文及技能竞赛、先进生产者的获奖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其他能够证明本人工作业绩的书面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6、申报单位须提供按三个类别分别填写的《推荐评审高级技师资格人员有关情况汇总表》(附件2,使用A3纸打印,报打印件及excel电子版各1份)
四、申报办法及时间
1、高级技师申报报名截止时间为2012年7月30日前(逾期不再受理)。
2、申报高级技师的培训、考核、评审费12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