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09年高级技师申报工作的通知
全市各摄影企业:
根据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2009年技师、高级技师评审工作的通知》和济劳社字《2009》80号文有关规定,现将我市摄影行业2009年度高级技师申报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及条件
申报范围:国家已公布职业标准设有高级技师的职业,摄影行业的工种是:摄影师、扩印师、化妆师、暗房师、整修师。
申报条件:任技师职务3年以上(以技师证发证日期为准,2006年以前)。
二、培训考核
实行评审与培训考核相结合。经济南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批准,济南市摄影行业协会负责高级技师的培训考核工作。培训结束后进行考核,考核成绩填写在《推荐评审高级技师资格人员有关情况综合简表》的“考核成绩”栏中,培训考核时间另行通知。
三、申报材料
1、《高级技师资格申报表》(原件一式3份);
2、《推荐评审高级技师资格人员有关情况综合简表》(使用B4纸打印,一式13份);
3、职业资格证书、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本人近期免冠2寸照片4张;
4、反映本人技术水平、能力、业绩的工作总结1份;
5、获奖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四、申报办法及时间
1、高级技师申报报名截止时间为2009年9月15日前(逾期不再受理)。
2、申报高级技师的培训、考核、评审费800元;
3、申报地点:济南市摄影行业协会(市中区饮虎池街33号);